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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8日,公署新闻发言人就在港、澳、台出生的外国护照持有人出生地栏填写问题答记者问

  目前,少数国家在为其公民颁发护照时,在护照出生地栏内填写“香港 香港”或“台湾 台北”,这种填写方法将“香港”和“台湾”视为国家,违背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中方对此不能接受。中方可以接受的填写方式有多种,包括:“香港”、“中国 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香港特区”、“台北”、“台湾”、“中国 台北”、“中国 台湾”或“中国”。对于护照出生地栏填写出现错误的外国护照持有人申请赴华签证,中方原则上要求其将出生地更正后再申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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