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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领事保护和服务情况

  日前,我署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澳门日报》记者采访,介绍中国驻外使领馆为本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主要内容如下:

  问:回归以来,随着特区对外交往不断扩大,澳门居民出国人数不断上升。澳门居民在国外遇到什么情况可以寻求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呢?

  答:保护好本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正当权益是世界各国外交和领事机构的重要职责。中国中央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依法保护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中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作为外交部派驻澳门特区的机构,公署非常重视对澳门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如果澳门中国公民在国外受到了权益侵害,比如在入境时受阻或是受到不公正待遇、受到肢体侵害、拘留、以及伤亡等,或是证件过期或遗失等,都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求助。我们的使领馆工作人员会及时提供服务,依法保护澳门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问:如果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持用葡国护照到国外旅行时受到权益侵害,是否也可以向中国的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呢?

  答:当然可以,因为我们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对象是中国公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区成立后,可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也就是说你所持葡国护照只是一个国际旅行证件,并没有改变你的中国公民身份,所以仍然是我们领事保护的对象。

  问:在具体领事保护案件中,向澳门居民提供领事保护的主要是中国的驻外使领馆。公署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的确,在处理具体的领事保护案件中,直接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是中国的驻外使领馆,公署只是起一个联络和协调的作用。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个作用,因为对澳门中国公民实施领事保护,往往涉及到外交部、中国驻外使领馆、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当事人的亲属等多个方面,公署作为外交部派驻澳门特区的机构,与各个方面都有着畅通的联系渠道。

  除了在各个具体案件中的联络和协调作用,公署还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规定。随着涉澳领事保护案件的不断增多,为便于中国驻外使领馆操作,公署协助特区政府起草了有关对澳门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专门规定,这项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澳门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水平。

  二是建立领事保护应急机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澳门中国公民的突发事件,公署与特区政府已建立了领事保护应急机制。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这个应急机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发布预警信息。遇到外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公署会及时在公署网站发布相关消息,提醒澳门居民注意安全,并视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澳门居民的咨询与求助。

  四是领事业务培训。公署支持特区政府做好特区官员的领事知识培训工作。去年,外交部领事司专门派小组来澳门为特区领事业务培训班授课,有效提高了特区官员的领事知识水平,加强了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交流与沟通。今年9月,外交部领事司还将派小组来澳为特门区政府官员举办第二次领事业务培训班。

  问:可不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公署处理了哪些涉及澳门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案件?

  答:近年来,涉澳领事保护案件逐年增多,但庆幸的是至今尚未发生涉及澳门中国公民的重大领事保护案件。在近两年发生的印度洋海啸、伦敦地铁爆炸案,以及所罗门、东帝汶、黎巴嫩大规模撤侨事件中,都没有涉及到澳门中国公民。从我们日常办案的情况来看,澳门中国公民在国外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求助大多因证件过期或丢失,其次是入境外国受阻,其他还有一些澳门中国公民在外国生病、寻亲或遇到其它意外时其本人或家属寻求领事保护。虽然尚未发生涉及澳门中国公民的重大领事保护案件,但对公署来说,无论案件大小,我们都是非常重视并及时处理。为澳门中国公民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服务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

  问:从公署的角度看,出国前除了准备好护照、签证、机票、钱物、保险等外,我们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答:出国前,了解所去国家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等都是必要的,我建议大家在出行前在外交部官方网站(www.mfa.gov.cn)上查阅一下所赴国家的最新信息,比如“出国特别提醒”栏目有最新消息发布,“走出国门注意事项”栏目提供很多国家和具体城市的资料。此外,还应记清楚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的联系电话以及澳门特区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公署与中国驻外使领馆及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有着密切的工作联系,一方接到求助,各方都会迅速作出反应。总之我们希望大家都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国外遇到困难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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