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业务
>
常见问题解答
我曾向公署报失过护照,但现在已找回,可以继续使用此护照吗?
答:不能。找回已报失护照,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我署注销。使用已报失护照进入大陆,将在入境时受阻,甚至受到处罚。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
相关新闻:
: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有什么关系?
:
通过“代办人”办理有关护照、旅行证手续是不是既方便又快捷?
:
什么是签证的停留期?签证的停留期不够怎么办?
: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口岸申请落地签证吗?
:
什么是签证的入境次数?入境次数用尽怎么办?
附件: